郑州圣诺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4年1月23日对你公司拖欠赵明伟、赵浩伟等24名员工工资一案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2月7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郑开人监令字〔2024〕第028号),责令你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我单位报送书面材料,你公司逾期未改正。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先告字〔2024〕第020号)。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宇 电话:0371-67999253
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一号楼A108
附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先告字〔2024〕第020号)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