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我部受理了李风林班组工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案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的规定,我部依法向你公司发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郑开人社监察询通字〔2024〕第222号),你公司拒不到我部当面签收,我部于2024年5月10日向你公司邮寄该文书,你公司拒收。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部领取《调查询问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宇 电话:0371-67999253
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一号楼A108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