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我省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决定遴选2024年度河南省级绿色数据中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申报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如所申报数据中心为某数据中心或某数据中心园区内的一部分,申报数据中心名称中应包含对该具体部分的明确界定)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优先推荐位于国家算力枢纽及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的数据中心。
(三)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原则上应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中的3级及以上水平,绿色创新、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较高。
(四)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绿色运维,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
(五)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六)参与申报单位需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节能诊断服务名单或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名单。
(一)各数据中心对照《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和自评价(见附件2)。达到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后,填报《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评价申请表》(见附件3),数据中心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及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见附件4)。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独立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信办对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等材料进行评估确认,择优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向省工信厅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开展遴选工作,并对通过的省级绿色数据中心共同授牌。
联系人:邵林静
电 话:0371-67981214
邮 箱:gxqjfj2015@163.com
附件:1.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2.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
3.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评价申请表
4.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
5.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