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豫工信联节〔2024〕163号)通知要求,开展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土方机械: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路面铣刨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二)申报设备应为省内生产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
(三)申报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四)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
土方机械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噪声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JB/T13712-2019)要求;
电动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参照上述标准。
三、申报说明
2023年已入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的设备,如申报材料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将直接参与本年度复审;如有变动,则需按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前,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盖章扫描件至gxqjfj2015@163.com。
五、联系方式
高新工信办 邵林静 61316652
邮 箱 gxqjfj2015@163.com
附件:1.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