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通知要求,请辖区企业积极参与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备案和认定将作为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产业促进类奖补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备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9月30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进行认定。
二、备案认定平台
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
三、备案工作有关要求
1.未备案产品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2023年完成备案或认定的产品均应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备案、认定有效期均为一年)。完成信息更新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才能参与本年度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3.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新专利产品备案和更新后将纳入有关项目奖补申报范围。
四、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一)对象范围
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4年9月30日前在试点平台备案通过的全部产品,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不受产业领域限制。
(二)数据要求
参与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3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基准
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五、有关要求
1.请辖区企业于9月30日前通过试点平台完成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和信息更新工作,并选择提交“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2.请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并参阅备案常见问题汇编(附件2),规范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填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新专利产品在试点平台备案后,请辖区企业务必同时向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知识产权管理科提交“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备案信息统计表”(附件3),统计表于9月30日前发至邮箱:zzgxqzscqk@163.com,联系电话:6798366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
2.备案常见问题汇编
3.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备案信息统计表
郑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知识产权管理科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