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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南省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0-19 10:21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 〔2024〕625号),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内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梳理企业情况,符合要求的企业请在10月25日前联系报送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7套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发展规划和经济运行科。

联系地址: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2楼B203经济发展部发展规划和经济运行科

联系邮箱:gxqjfj2015@126.com

联系方式:孙彤,67993335


2024年10月19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扩内需促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培育适配市场需求的服务业新供给,根据《河南省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豫政〔2022〕31号)、《河南省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豫发改服务业〔2023〕40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决定组织开展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新零售服务、新餐饮服务、新文娱服务、新社会服务、集成融合服务等5个领域(见附件1),持续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遴选发布一批新服务领跑、老品牌焕新、爆品开发运营示范标杆企业。申报类型和要求如下:

1.新服务领跑企业。具备较强服务创新能力,在特定细分服务领域具有较高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相关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10位或省内前3位,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2.老品牌焕新企业。精耕主业发展,品牌创立10年(含)以上,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仅限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使用权),在研发新品、优化工艺、改进经营模式方面成效明显。

3.爆品开发运营企业。善于挖掘消费热点,能够引领消费新趋势、创造消费新模式、激发消费新活力,旗下爆品数量不低于2种,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设计、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能力。

二、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经营满3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省内纳税,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居行业前列,申报新服务领跑、老品牌焕新、爆品开发运营企业原则上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服务业新供给相关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0%。

3.管理理念先进,财务制度健全,在应用新技术、培育新模式、拓展新领域、提供新服务(产品)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试点、示范、表彰及行业认证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5.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具有较强行业和社会影响力,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及其他较大负面事件。

三、申报流程

1.征集推荐。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初步审查和推荐上报工作,省有关单位、行业协会等负责组织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初步审查和推荐报送工作,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行文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电子版发送至goutong2025@163.com。郑州市3种类型企业最多各推荐20家,洛阳市、南阳市3种类型企业最多各推荐15家,其他省辖市3种类型企业最多各推荐10家。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3种类型企业最多各推荐10家、有关行业协会3种类型企业最多各推荐5家。

2.企业填报。推荐企业申报材料包括:《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报告须带有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二维验证码和报告编码)、单行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信用河南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人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原件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申报材料请提交至省发展改革委官网“服务业新供给标杆申报专栏”(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5日-11月15日)。

3.择优认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提出入选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后予以授牌。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拟申报企业指导,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按照上述要求及时间节点,共同做好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认定工作。


 

附件:1.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申报范围

          2.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申报书

          3.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通知: https://fgw.zhengzhou.gov.cn/notice/8752536.jhtml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通知: https://fgw.henan.gov.cn/2024/10-15/3073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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