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 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现将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二)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符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中“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内容及建设成效。
(三)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11月22日(周五)前完成线上申报,同时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请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并于11月19日(周二)下班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2份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工信办,电子版U盘报送。
(二)以上涉及申报文件详见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4/art_45f68e1298fb45f1b68a107641a4a78d.html
联系人:刘老师 0371-61317279
地址:创业中心1号楼C422房间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