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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17 16:55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采取"先资格审定、后资金申请"。的方式。首先确定首批次资格,明确资格有效的年限,并按新材料产品价值一定比例计算保费补助资金额度上限。本次为补偿资格审定,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河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本次资格审定仅用于确定企业产品是否具备相关资格及补贴额度,不涉及是否购买保险等事项

二、资格审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高新区工信办对区内企业进行线上初审。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xclcygx.miit.gov.cn。申报企业按照附件1的要求在12月23日24:00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推荐单位审核。高新区工信办对于申报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见,报送市工信局,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

三、有关要求

()材料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高新区工信办将严格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工作。请各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4年12月2312:00前将附件2-2《2024年度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推荐汇总表》word版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工信办邮箱。

联系人:邵林静 61316652

电子邮箱:gxqjfj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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