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高新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4日至7月19日,高新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建设管理部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和《高新区党工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任务不到位
1.针对督办平台反馈的关于天成博物馆竣工验收工作问题,推进力度不大。
(1)整改措施: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济纠纷问题的协调力度,与参建单位各级人员定期沟通,提出明确、可行的建议,但受限于施工单位未明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以便尽快解决施工许可办理问题。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质监站,现场图纸范围内工程已施工完毕,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同时,已进行联合验收现场辅导,联合验收筹备工作正常推进。建管中心,已对接项目负责人,积极推进施工许可办理事宜。
(2)整改措施:积极督促及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联合验收要求,补充完善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针对联合验收技术辅导过程中发现的现场存在问题,联合验收各相关参验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落实整改,积极推进联合验收工作。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质监站,现场图纸范围内工程已施工完毕,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同时,已进行联合验收现场辅导,联合验收筹备工作正常推进。消防审验中心,已进行现场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现场问题正在整改。建管中心,已对接项目负责人,积极推进施工许可办理事宜。
(二)巡察、审计整改工作台账更新不及时,信息滞后
2024年6月报送的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中的相关数据还停留在2021年7月。2024年6月报送的安置房建设和问题楼盘攻坚化解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台账显示最后更新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1)整改措施:按照巡察工作安排,定期更新上级巡察反馈意见进展情况,整改完成事项尽快销号。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定期更新上级巡察反馈意见进展情况,整改完成事项,尽快销号。
(2)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人员工作责任感和综合业务能力。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更新机制,安排专人专责,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成员责任,专人专业更新措施。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三)规避公开招标
2022年8月25日,建设管理部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连续发布郑州高新区核园路、永达路、药厂街、槐荫街道路工程代建管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ZZ-JC-2022-0052),郑州高新区海桐街、凯旋路、橄榄路道路工程代建管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2Z-JC-2022-0054),郑州高新区银西路、银杉路道路工程代建管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ZZ-JC-2022-0055),郑州高新区河阳北路、银屏路、金梭路、香荷路道路工程代建管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ZZ-JC-2022-0056)等四个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分别为199.5万元、170万元、192万元、199.5万元,合计金额761万元。
(1)整改措施:对于管委会代建制办法相关规定计取代建费及代建单位选定,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分别采用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经和财政局沟通,代建费三十万以下可直接发包签订,三十万到二百万需竞争性谈判,二百万以上需公开招标)。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5月24日,建设管理部召开党支部(扩大)和部务会专题学习了《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管理办法》、《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7月30日,建设管理部召开党支部(扩大)和部务会专题学习了《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通过多次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代建制管理水平,夯实了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高效推动了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2)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郑开管文〔2023〕177号)、《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郑开管文〔2020〕132号)、《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机构设置及实施细则》、《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按照合法工作流程确定代建单位,代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下进行相关招投标活动。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5月24日,建设管理部召开党支部(扩大)和部务会专题学习了《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管理办法》、《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7月30日,建设管理部召开党支部(扩大)和部务会专题学习了《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通过多次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代建制管理水平,夯实了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高效推动了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3)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集体议事规则。无论是代建项目还是非代建项目的建设,均按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按照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集体议事制度规则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执行。涉及招标与非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款拨付等工作,均按照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落实,使工作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的隐患发生。
(4)整改措施: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代建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相关巡检和报备制度,对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巡查,双向发力,规范各部门代建委托行为,对代建意向、合同签订、标后管理等工作进一步紧密对接,避免违规事项发生,依法代建。加大对代建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强代建单位自主管理能力,确保代建工作规范开展。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对代建单位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对落实制度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和处理,要求各参建单位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管理,避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对于造价调整、签证变更等工作,必须现场调研,核实实际情况,并按流程经代建单位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认定、编制预算后,报请相关领导批准,报财政金融部审核,实现了整个标后管理流程的公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未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2022年9月20日,原国土规划住建局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河南常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郑州高新区垂柳路电力迁改工程(21#-29#经)》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330.89万元。
(1)整改措施:对于我部承担的电力迁改项目的施工单位选定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郑开管文〔2020〕132号)等法律规定分别采用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4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集体议事制度规则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执行。涉及招标与非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款拨付等工作,均按照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落实,使工作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的隐患发生。
(2)整改措施:下一步继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下进行招投标活动,项目全过程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工作流程》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活动。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对于造价调整、签证变更等工作,必须现场调研,核实实际情况,并按流程经代建单位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认定、编制预算后,报请相关领导批准,报财政金融部审核,实现了整个标后管理流程的公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集体议事规则。对涉及工程招投标、建设、合同签订等工作,均按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按照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集体议事制度规则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执行。涉及招标与非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款拨付等工作,均按照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落实,使工作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的隐患发生。
(五)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管理部与河南荣昇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金额为29万元,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3月8日。
(1)整改措施: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审批流程。规定合同审批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人,加强对审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合同签订管理规范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对合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同时要求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剖析原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加大合同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健全合同文本审查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合同文本的严格合法性和合规性。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意识,督促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文本拟定、审批、签订等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具体明确;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相关工作,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明确具体。
(六)代建管理费超限额
2022年7月建设管理部委托招标的双桥东路、岳岗北路、海莉路项目投资估算合计6408万元,根据《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该项目代建管理费限额应为106.90万元,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显示预算金额为193万元,中标金额为188万元。
(1)整改措施:涉及项目为双桥东路、岳岗北路、海莉路三项工程,其中海莉路为海莉路(石佛路-翠竹街)和海莉路(翠竹街-池北路)两段工程,代建费是按照每段单独计算后再相加得到合计总数。海莉路(石佛路-翠竹街)总投资2077万元,代建费46.155万元;海莉路(翠竹街-池北路)总投资1739万元,代建费41.085万元;双桥东路总投资2469万元,代建费52.035万元;岳岗北路总投资2261万元,代建费48.915万元;中标代建费合计188.19万元。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5月24日,建设管理部召开党支部(扩大)和部务会专题学习了《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管理办法》、《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7月30日,建设管理部召开党支部(扩大)和部务会专题学习了《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通过多次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代建制管理水平,夯实了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高效推动了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2)整改措施:对于管委会代建制办法相关规定计取代建费及代建单位选定,均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分别采用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集体议事制度规则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执行。涉及招标与非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款拨付等工作,均按照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落实,使工作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的隐患发生。
(3)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继续严格落实《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郑开管文〔2023〕177号)、《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郑开管文〔2020〕132号)、《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机构设置及实施细则》、《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按照合法工作流程确定代建单位,代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下进行相关招投标活动。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对代建单位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对落实制度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和处理,要求各参建单位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管理,避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对于造价调整、签证变更等工作,必须现场调研,核实实际情况,并按流程经代建单位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认定、编制预算后,报请相关领导批准,报财政金融部审核,实现了整个标后管理流程的公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4)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集体议事规则。无论是代建项目还是非代建项目的建设,均按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按照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多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会,集中学习《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郑开管文〔2023〕177号)、《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郑开管文〔2020〕132号)、《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强调了要严格按照合法工作流程确定代建单位以及严格标后管理等行为。
(5)整改措施: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代建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相关巡检和报备制度,对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巡查,双向发力,规范各部门代建委托行为,对代建意向、合同签订、标后管理等工作进一步紧密对接,避免违规事项发生,依法代建。加大对代建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强代建单位自主管理能力,确保代建工作规范开展。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对于造价调整、签证变更等工作,必须现场调研,核实实际情况,并按流程经代建单位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认定、编制预算后,报请相关领导批准,报财政金融部审核,实现了整个标后管理流程的公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七)建设工程监管不到位
1.巡察组实地走访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项目施工现场,发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用。
(1)整改措施:我部持续跟进加强技术辅导,指导施工单位筹备相关材料,尽快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缴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用。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消防审验中心,已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办理。(已完成)。建管中心,已办理施工许可证(410172202409300201)(已完成)。安监站,该项目已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承诺缴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截至10月31日,该项目未缴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进入移交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流程(已完成)。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管,严格督促该项目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安全施工。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消防审验中心,已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设计文件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已完成)。建管中心,已办理施工许可证(410172202409300201)(已完成)。安监站,已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及工作指导,督促项目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确保生产安全(已完成)。
2.双湖科技城及周边道路存在多处断头路长期处于“围而不建、围而缓建、围而不管、建而不通”的状态。河阳路向东延长至红松路段围而不建,川杨路(木荷路-金盏街)段围而缓建,雀梅街(川杨路-健杨路)围挡内围而不管,围挡内垃圾成堆、杂草丛生,雀梅街(健杨路至红楠路段)、紫楠路(枫香街-红松路)建而不通。
(1)整改措施:河阳路向东延长至红松路段范围内存在未征收的基本农田,前期施工停工;目前该土地指标已完成批复,计划月底前完成清表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该土地指标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批复,按照整改计划安排2024年8月25日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雨污水管网、路基、通信排管施工,下一步加快后续施工进度,力争2024年12月3日前完工并通车。
(2)川杨路(木荷路-金盏街)路段已复工,正在施工主车道水稳及非机动车路基,预计8月底完成主车道沥青摊铺,9月25日前完工。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该路段已按照整改计划安排复工,截至目前已完成雨污水管网、路基、通信排管、机非车道水稳层施工,人行道施工已完成60%,原计划9月25日摊铺沥青因扬尘管控和材料供应原因滞后,计划待扬尘管控结束后立即组织沥青摊铺施工,计划12月20日前具备通车条件。
(3)整改措施:雀梅街(川杨路-健杨路)路段已完成道路施工,由于未进行竣工验收,存在部分未清理垃圾,周边车辆较多,为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暂未对围挡进行拆除。近期组织将范围内垃圾清理完成,排除安全隐患,完成验收后全面放开,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放交通。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该路段为已完成道路施工,按照整改计划安排截至目前垃圾清理已完成,质量维修已完成,已开放交通。由于未进行竣工验收,暂未对西端围挡进行拆除。下一步加快道路验收进度,计划早日拆除围挡。
(4)整改措施:紫楠路(枫香街-红松路)主车道现已全部完成,并开放交通。计划2024年10月25日前完工并全部开放交通。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计划安排已经施工完成,已通车。
(八)竣工验收程序不合规
2022年5月20日,郑州高新区红梅街(金柏路-翠柏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由代建单位郑州高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1)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1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2024〕1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验收程序验收。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由代建单位出具了情况说明,并及时约谈了项目管理单位及代建单位,要求双方明确具体责任和义务,并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就发现问题出具情况说明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2)整改措施: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人员的资格、执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签订代建协议明确权责,落实好竣工验收主体责任。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
1.职工餐费白条入账。2022年4月支付郑州高新区大众职工食堂1月至3月派遣人员职工餐费24840元,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单据未见发票。
(1)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细化财务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凭证审核流程。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3月12日建设管理部召开部务会,研究通过了《建设管理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细化财务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凭证审核流程。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严格票据审核,明确各类原始凭证的合规性与完整性,确保所有支出都有合法合规的凭证做支撑。坚决杜绝报账不及时、凭证不完整、跨期入账等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4月12日,建设管理部召开部务会,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的重要举措。
2.个别费用附件不全。个别费用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单据未见慰问人员名单及个人支付凭证。如:2022年3月支付慰问酒店管理人员费用640元。
(1)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细化财务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凭证审核流程。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3月12日建设管理部召开部务会,研究通过了《建设管理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细化财务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凭证审核流程。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严格票据审核,明确各类原始凭证的合规性与完整性,确保所有支出都有合法合规的凭证做支撑。坚决杜绝报账不及时、凭证不完整、跨期入账等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4月12日,建设管理部召开部务会,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的重要举措。
3.招待费跨期入账。报销2021年度6月招待费用,费用核算跨期入账,核算不及时。
(1)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细化财务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凭证审核流程。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3月12日,建设管理部召开部务会,研究通过了《建设管理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细化财务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凭证审核流程。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严格票据审核,明确各类原始凭证的合规性与完整性,确保所有支出都有合法合规的凭证做支撑。坚决杜绝报账不及时、凭证不完整、跨期入账等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我部多次部务会中,传达学习郑州市、区纪委监委关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的案例通报,传达学习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廉政教育,严格各项纪律,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公务接待未见派出单位公函。2022年2月接待省安委办对我区交通运输领域检查的接待费,未见派出单位公函。
(1)整改措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提醒函》,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交通运输科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整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加强票据管理,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相关报销程序,完善票据、清单。
(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及时
1.湖畔花园业主反映因建筑质量、车位费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物业公司限制业主不让走南门,建设管理部作为物业公司主管部门监督处理不到位,严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
(1)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办事处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涉及违规行为将现场下发限期整改单,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力争尽快消除问题。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指导督促办事处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对物业企业涉及违规行为已现场下发限期整改单,督促整改,力争尽快消除问题。
(2)整改措施:对反映问题监督处理工作方面自查,加大日常巡查加强行业管理。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对反映问题监督处理工作方面自查,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加强行业管理指导。
2.建设管理部作为建筑行业管理及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主管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恒大城翠柳园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停滞问题监管指导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
(1)整改措施:针对商业和地下停车场建设进度问题,加强与建设单位对接沟通,定期走访、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求加强资源调配、集中施工力量,督促项目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全力保障建设交付。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质监站,商业、地下室及地下车库、幼儿园已基本施工完成,达到了交付使用条件。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牵头筹备验收资料,预计11月中旬组织竣工验收。安监站,通过现场巡查等手段督促加快商业和地下停车场建设进度。目前,地库及商业配套建设已基本完成。
(2)整改措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台账,靠前服务保交楼项目。主动对接企业,针对项目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提前做好验收前的服务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尽快、尽早完成验收工作。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质监站:持续做好项目验收的督导工作,确保稳定交付。安监站: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及服务指导,指导项目提前准备安全生产监督评价资料。
(3)整改措施:畅通沟通渠道,严格按照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通过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合力解决急难愁盼。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质监站,主动管理问题,做好交付后的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安监站,及时处理相关安全生产投诉,依法保障投诉人的权益。
(十一)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不到位
1.群众通过电话向建设管理部反映物业公司违规公示和涉嫌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对工作人员答复中相互推诿的情况不满意。
(1)整改措施:对答复处理方面开展自查,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如有此类情况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置通报批评。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对答复处理方面开展自查,已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如有此类情况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置通报批评。
(2)整改措施: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处理培训教育,提升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率。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处理培训教育。
2.融信朗悦时光之城璟苑项目延迟交房的问题。群众通过电话(2次)、邮件(1封)反映建设管理部曾对集体上访群众明确承诺在2024年6月30号前完成交房工作,到期后未按承诺时间实现交房。
(1)整改措施:融信朗悦璟苑项目现场施工目前已总体完成,正在积极推进各项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力争9月底前完成。继续与属地办事处、工作专班做好沟通配合,结合房企及时有效的跟业主沟通,保障业主权益,避免个别业主因信息不畅造成对政府保交房工作的误解。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融信朗悦璟苑项目已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同时企业已通过邮寄方式向业主发送交付通知书。
(2)整改措施:密切关注事件发展进程及舆情变化,及时排除集访及舆情扩大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融信朗悦璟苑项目已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同时企业已通过邮寄方式向业主发送交付通知书。
(十二)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消防审验中心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对相关政策、办事流程和申报材料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业务办理时间过长。
(1)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定期组织政策学习和培训,确保每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消防审验政策。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每周召开工作学习会议,由单位聘请的专家就最新消防审验规范、政策导向进行解答学习。
(2)整改措施:优化消防审验工作流程。审视和优化现有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指南》,提高工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完善和强化沟通协调机制,保障群众业务顺利办理。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参加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观摩学习交流提升活动。同管城区及中牟县住建局进行交流学习,就优化消防审验流程、验收资料标准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指南》。
(3)整改措施:加强政策宣传。打印并分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材料,便于企业和群众随时查阅。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要求业务办理人员在接待企业咨询时,主动向咨询人提供《高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南》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纸质版,根据咨询人的具体需求与疑问,依据指南及规定中的条款,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准确、详尽的解答。
(十三)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2021年支委会10次会议,其中7次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党员大会4次,其中2次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6月30日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在会议议程的第五项;12月29日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内容在会议议程的第三项。
(1)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等。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已通过党支部会议,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
(2)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增强学习计划性、系统性,科学合理制定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计划,通过研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工作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会前认真制定会议议程,确保“第一议题”在会议议程的第一项。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已明确专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
(十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党小组会议记录成了抄文摘。如2022年第一党小组4月、2023年第四党小组7月-12月会议记录。
(1)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中共郑州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制定学习计划、丰富会议形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共郑州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制定落实计划,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整改措施: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对各党小组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的通知》,按规定记录会议基本情况,包括发言人的发言主题、主要内容、意见建议等内容。依托高新智慧党建平台,及时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按规定记录会议基本情况,各党小组已按制度规定规范记录党小组会议。依托高新智慧党建平台,及时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各党小组均按要求召开会议。
2.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2023年第2党小组会议记录未记录7月考勤情况,其余月份均有请假人员,且未按要求记录请假人员名单。
(1)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中共郑州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共郑州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各党小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整改措施: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对各党小组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的通知》,按规定记录会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等,对缺席人员要逐人记录缺席情况。依托高新智慧党建平台,及时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长期未参加组织活动党员的批评教育和工作提醒,对于多次提醒仍不改正的问题党员,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严肃处理。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按规定记录会议基本情况。各党小组利用党小组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强调全体党员要按时参加支部各项活动,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3.会议记录次数不够。未见2021年度2月份和6月份支委会会议记录及2021年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和党课会议记录。
(1)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中共郑州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制定学习计划、丰富会议形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共郑州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制定落实计划,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整改措施: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对各党小组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的通知》,按规定记录会议基本情况。依托高新智慧党建平台,及时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按规定记录会议基本情况。依托高新智慧党建平台,及时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各项会议均按要求召开。
(十五)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2023年7月以党小组召开的专题教育组织生活会中,部分党小组未开展自评和互评;2021年8月以党小组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第一、四党小组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二、三党小组仅部分参会同志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2022年11月29日,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观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无党员发言交流记录。
(1)整改措施:切实开好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实现批评与自我批评“全覆盖”。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2次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整改措施:坚持兰考标准和问题导向,高质量召开本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理论学习,会上对照巡查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相互批评有辣味。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本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各科室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科长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理论学习。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3)整改措施:严格规范会议记录,会前通知参学人员做好发言准备,对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交流,规范记录发言情况。
整改结果:集中整改期内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进行会议记录,会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开展理论学习后,进行学习交流,并做好发言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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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