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艳玲、段密等43人(具体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因存在疑似违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情形,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3月4日作出《告知书》。《告知书》拟对违规补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陈述、申辩。但上述43人经本中心电话联系、邮政EMS寄送,均无法有效送达《告知书》。现向上述43人公告送达《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43人在公告期内,可于工作日到郑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C区105室领取《告知书》。
郑州高新区社保中心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