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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业企业第一季度省满负荷生产和市增产增效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3-17 10:21  

有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5〕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室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郑办网〔2025〕62号)、《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工信〔2025〕1号)(以下简称“市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2025年第一季度省满负荷和市增产增效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

(一)申报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号)

    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59号)

(二)申报程序

20254月3前,企业按照“省通知”文件“企业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至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科)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PDF扫描件、附件4和附件5的Word版,U盘拷贝报送提交至所属各园区运营中心其中,用电量数据或营业收入数据填写《2024年-2025年分月用电量/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见附件23分别加盖电力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

20254月8前,各园区运营中心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PDF扫描件、附件4和附件5的Word版,U盘拷贝报送)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工信办。

二、市增产增效财政奖励

(一)申报依据

1.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室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郑办网〔202562号)

2.《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工信20251号)

(二)申报范围

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和市内六区的规上工业企业。

)申报方式

20254月11前,企业按照市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数据信息,原则上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选择首页菜单栏中“亲清在线”进入亲清在线专区,点击“惠企政策”进入惠企政策列表,列表中搜索或查看,找到“2025年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奖励2025年停产企业复产转产奖励”政策,点击“政策详情”可查询了解相关政策,点击“在线申报”后,可进入申报程序,填写《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奖励资金申报表》或《停产企业复产转产奖励资金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完成线上申报(也可在“政策详情”栏的右上角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程序),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4月10时—4月1124时。

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符合条件企业可选择市增产增效或省满负荷政策申报,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咨询电话及材料报送地址:

经济发展部:61662607  高新区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B203

财政金融部:67981477  高新区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B309

枫杨园区运营中心:61317760  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4楼C428

梧桐园区运营中心:61286757  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西区研发五号楼南侧连廊处2楼213室

双桥园区运营中心:67122017  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楠路交叉口金玺总部港6号楼2楼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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