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我部接到吕毕梅投诉你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后,依法对你公司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你公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直接送达无果,我部于2025年3月11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先告字〔2025〕第008号)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听告字〔2025〕第008号),邮件于2025年3月20日被退回,现我部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部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办公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一号楼A105室
联系电话:0371-67999253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