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梓忆科技有限公司:
我部接到余秋洋等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后,依法对你公司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你公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直接、邮寄送达无果,我部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先告字〔2025〕第004号)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听告字〔2025〕第004号)。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部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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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