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5〕64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网站(www.gymjtax.com),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信办(创业中心一号楼C422房间)。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中第2、3、6、8项(见附件一),其余项若有变化请一并提交。
二、申请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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