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豫政办〔2023〕38号)、《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豫政办〔2024〕66号)、《河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6年)》(豫政办〔2024〕64号),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降低算力使用成本,优化算力区域布局,推动算力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现就2024-2025年算力券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个人、通过国家备案的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主体等用算主体,使用符合要求的算力供给方提供的公共算力服务,包括计算、存储,以及为适配算力使用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
二、支持标准
(一)算力券支持额度为算力服务实际金额的20%,每个用算主体支持额度最高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二)算力券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担,按照算力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兑付。
三、算力供给方要求
(一)算力供给方应位于郑州市区域内,包括超级计算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算力规模在100P以上)、数据中心(标准机架在1000个以上)。其中,2024年11月7日后开工建设的,须在《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明确的“一核四极”区域内。
(二)算力供给方的资产投资主体应在河南省郑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规范和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人员,无失信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算力供给方应向社会公开算力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信息。
(四)算力供给方不得与用算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算力券申请与兑付流程
算力券由算力供给方为其服务的用算主体统一申请,申请过2023-2024年算力券的算力服务合同不得再次申请本轮算力券。
(一)算力供给方准备申请材料。算力供给方填写河南省算力券兑现申请表,收集汇总有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包括用算主体类型证明材料以及算力供需双方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关说明,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用算主体为个人用户时,仅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二)算力供给方提交汇总材料。算力供给方填写算力券服务项目兑现汇总表,并将完成算力服务的有效证明材料(算力服务合同执行明细及总体情况报告、发票等证明材料,其他与完成算力服务有关的支撑材料)以及河南省算力券兑现申请表和有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属辖区发展改革部门。
(三)算力供给方所在地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对算力供给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市级兑付配套资金承诺并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四)省级审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委托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兑付意见。重点审查交易真实性与价格公允性,并对服务合同中符合年度服务事项清单的专业服务及对应金额予以核定,必要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五、其他要求
(一)算力券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10日,即2025年7月10日前各将算力供给方提交的材料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发改办。
(二)算力供给方和用算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定申请算力券,并自觉接受业务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在算力券申请、兑现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方式,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以及未及时分解支付支持资金的,将追回已兑付资金,取消后续申领使用资格,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发改办 0371-61662603
高新区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科 0371-6798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