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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4-16 09: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57.71平方公里,共分为三个片区。其中,西部片区(片区1)东至渠北路北延,西至兴华路、广武路,南至商务路、新龙路,北至S321、枯河北路,总面积17.95平方公里;东部片区(片区2)东至广武镇边界、瑞达路,西至绕城高速辅道,南至化工路,北至S312、莲花街,总面积39.18平方公里;东部片区(片区3)东至电厂路,西至西三环,南至汾河路,北至电厂南路,总面积0.58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先进材料、装备制造,形成“生态筑底,北游中产南城;水绿交融,双核十区辉映;四轴连通,两廊四心融合”的总体空间结构。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2jLZXddZrzr_p-3dY4Q8Q?pwd=48we。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电子版,或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得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关心园区发展建设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调查表参见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

联 系 人:道工

电    话:0371-61516957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未来路绿都广场C座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537135846

电子信箱:1204086534@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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