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殡葬领域、医保基金领域、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食品安全、营商环境领域、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9个民生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一、征集范围
(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方面的违法行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履职方面的违法行为。
3.食品原料控制方面的违法行为。
4、加工制作过程控制方面的违法行为。
5、场所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6、从业人员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
(二)殡葬领域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天价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2.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
(三)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违法行为
1.医疗机构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
2.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非法经营药品、转卖倒卖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1.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旅游、义诊、“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为名等各种形式,对涉老药品、保健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老年人的行为。
2.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的“坑老”行为。
3.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涉老药品、保健品的行为。
(五)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使用添加物等“两超一非”使用添加剂等。
2.“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线上无证入网经营、线下门店环境卫生脏乱差,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载明地址不符、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三防设施不到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后厨环境卫生差、加工操作行为不规范、食材过期变质、无证照或借用他人证照经营的“幽灵外卖”。
3.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无生产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虚假宣传特殊功能食品等。
(六)营商环境领域违法行为
1.不规范检查行为。是否存在行政检查频次过高,随意进入企业现场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变相检查、逐利检查等问题。
2.不规范执法行为。是否存在执法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问题;执法程序违法问题;使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违法开展异地执法问题;任性处罚企业,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乱责令停产停业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训斥威胁,“一刀切”执法、钓鱼执法,缺乏柔性指导问题。
3.不公正执法行为。是否存在任性执法、选择执法、随意执法,人情干扰执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过罚不当、同案异罚、畸轻畸重问题;消极执法,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格,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等问题。
4.政务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不充分、流程再造不到位等问题,“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领域“无证明城市”、“无感审批”推动不力,全程网办率不达标等问题。
5.对待企业和办事群众服务态度冷漠、颐指气使、口大气粗、故意刁难等官僚习气、衙门作风等行为。
6.在政务服务中收受红包、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请托办事等窗口乱象。
(七)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
1.销售、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有毒有害肉、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肉。未按规定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未取得资质从事肉制品加工经营活动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肉干等肉制品的。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等肉制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3.肉制品食品加工经营单位生产环境、加工过程管控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2.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3.线下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4.线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九)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违法行为
1.未经首检、到期未轮换或检定不合格的“三表”仍在安装使用。
2.故意破坏“三表”的准确性,利用其进行计量作弊,如私自改装、调校等问题。
3.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按照“三表”计量数据准确收费,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现象,或计费系统异常、结算规则不透明等问题。
4.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落实价格政策等问题。
5.企业因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管理原因造成的收费不规范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请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我们将有专人24小时接听您的来电。
2.网络举报:您可以将详细的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资料电子版通过微信/支付宝12315投诉举报平台小程序上传。
3.信件举报:请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科学大道63号郑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450001),信封上请注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殡葬领域、医保基金领域、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食品安全、营商环境领域、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违法举报”字样。
4.针对营商环境领域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请拨打电话0371-67980680。
三、注意事项
1.提供详实信息:为便于我们更好地核实和处理您所举报的线索,请尽量提供详实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以及涉及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保证内容真实: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举报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虚假举报给他人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提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殡葬领域、医保基金领域、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食品安全、营商环境领域、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线索,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