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部署,加快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国家数据局正在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拟总结各地区、各领域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运营和应用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遴选先进做法,在全国宣传推广。按照国家数据局通知要求,现开展我省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择优推荐至国家数据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数据的集合。随着“人工智能+”行动的深入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已成为训练高效人工智能模型的关键支撑。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支持相关行业的链主单位、第三方服务商等主体申报。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分支机构,统一从中央企业报送案例。
(二)征集方向。面向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应用、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典型实践。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和成效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鼓励与数据标注基地、行业链主等单位协同联动,突出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案例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相关单位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附件1)编写申报书并盖章,连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发改办。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需突出案例特点、应用成效和推广价值,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量用可量化指标描述,案例篇幅不超过3000字。证明材料可包括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二)材料报送。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连同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2025年6月23日前报至经济发展部发改办(管委南二楼B203房间)。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按“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组织遴选。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业力量对报送的数据集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至国家数据局。
电话:0371-67913219
邮箱:gxqjfj20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