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务服务网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郑州高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关于征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及消防技术专家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8-14 11:1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工作精神,扎实推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及消防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

(一)从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3.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

4.仪器、设备、设施配备完整,满足工作需要

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6.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资格,具有不少于5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经历,主持过不少于3项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工作,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7.建筑、消防、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不少于2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经历。

(二)服务内容

1.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协助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并在其安排下开展消防安全公益排查工作。

2.受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委托,按高新区各需处置化解的建设工程项目需求,提供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并出具意见或报告。

(三)服务要求

《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化解处置指引》(郑消防审验治理〔20251号)附件3(现场评定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及要求)

二、消防技术专家

(一)专业及人数

1.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专业,每个专业不超过6人;

2.《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规定的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之外29个行业内消防专业技术专家,每个行业不超过2人。

(二)专家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学术道德问题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相关专业的设计、科研、消防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生产研发等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最高等级执业资格证书(除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外,其他29类专业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须说明原因后,可不受此限制);或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火灾调查等工作,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丰富的消防工程实践经验;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技术服务、工程建设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政许可审批等经历,熟练掌握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服务内容

受邀参加区工作专班组织的集体会商,对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意见进行技术审查,并针对建筑物是否保留,提出建议。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1.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

有意向参与的机构,请填写《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报名表》,并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及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消防技术专家

1)有申报意向的,经本人自荐或所在单位书面推荐,将《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证明、主要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本征集是在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消防审验技术专家名录的基础上补录,名录内专家无需再次报名。

(二)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25年8月24日。   


联系人:韩睿璞     联系电话: 0371-61510320                           

     邮箱:zzgxqxfyw@163.com

   附件:1.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报名表

        2.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

 

                                      2025年8月14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