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5〕13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由省创新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牵头单位非企业的,需与行业领头企业联合。重点向没有布局建设的领域方向倾斜、向没有布局建设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倾斜、向没有布局建设的新兴产业领域倾斜、向创新联合体的牵头企业倾斜。
(一)申报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得到主管部门与厅各产业处室认可推荐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
联合建设的,建设(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
1. 领域方向已建有省技术创新中心的;
2. 牵头单位在申报建设领域已建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且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已是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首席研究员或项目负责人、高层次人才引领的技术创新(创新创业)团队已是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团队的;
3. 牵头单位近三年内出现不良征信记录,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1.《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2. 《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
高新区所辖的企事业单位,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作为推荐部门,受理并推荐至省科技厅。
1. 网上申报。牵头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ys.hnkjt.gov.cn),于2025年11月26日17:00前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完成填报后,请及时联系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进行线上初审。
2. 报送纸质材料。高新区初审通过后,牵头申报单位打印系统生成申报材料PDF文档,书籍式装订,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于2025年12月2日前一式3份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1号楼C620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0371-85510767;
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74111;
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 王老师 0371-61311927。
科技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