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推进“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创建。现将河南省“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申报要求
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的园区、企业应按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1)自愿、自主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园区、企业应参照《建设指南》,制定实施本园区或企业的具体建设方案,完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高效消纳利用。园区、企业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于2026年4月5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工信办创业中心一号楼C422房间,U盘拷贝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张振杰 0371-6131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