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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辖区内企业2026年第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相关招聘信息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4-01 10:56  

各有关单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集聚带动就业效能,动员国家高新区以及区内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组织引导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鼓励依托自行组织的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二、相关岗位要求

明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主要吸纳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就业。同时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岗: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文献调研、数据采集与分析、实验操作、仿真模拟、软件开发等具体研究工作。参与撰写研究报告、技术文档、论文草稿等。

(二)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与实验技术岗: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的日常管理、操作、维护、保养和功能开发。为其他研究人员提供实验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申请、管理、运营。参与技术市场调研、成果推介、合作洽谈、孵化企业辅助等工作。

(四)学术助理:负责项目相关的会议组织、材料整理、报告归档、学术交流活动协调等行政事务。

(五)财务助理:负责或协助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费报销、决算审计等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科研经费规范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创新基地和平台包括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国家高新区等。强化上述项目和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基地平台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
  (二)加强科研助理岗位服务保障。逐步完善相关政策,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鼓励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对于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单位将按规定留用的结余资金安排用于科研项目并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可从结余资金中列支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单位应认真测算科研助理经费需求,据实列支。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提高岗位收入和综合保障水平,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四、具体征集工作

为缓解企业招聘难用工难,现面向高新区征集区内区内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招聘岗位信息。请区内有用工需求和招聘需求的企业填报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将长期收集汇总2026年区内企业科研助理岗位的招聘信息,并对接区内的相关高校,为企业和高校双方进行资源人员对接匹配。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

 联系人:曹庆海   联系方式:0371-67980850

 邮箱:2304242679@qq.com

 

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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