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涛等14人(具体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因存在疑似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相关情形,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26年3月18日作出《责令退回决定书》。《责令退回决定书》拟对违规领取的相关遇进行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陈述、申辩,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上述14人于2026年3月20日-3月30日拒收邮件、联系不上被退回、企业代签失联等情况均无法有效送达《责令退回决定书》。现于2026年4月9日向上述14人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14人在公告期内,可于工作日到郑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C区105室领取《责令退回决定书》。
郑州高新区社保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