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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2013年第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3-01 09: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高新区2013年第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三标段)已经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2013年第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三标段)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西部
2.3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1km ;投资约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等工程
2.6 标段划分: 
第三标段:黄栌路(杜英街——枫香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城市道路工程及给排水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须有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招投标违纪情况证明);
3.5 投标人应是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廉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3.6 外省企业投标,须具备进豫备案手续;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招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及投标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3  年 3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 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高新区检察院廉洁审查的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371-67993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0371-67887835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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