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2013年第四期道路(含桥梁)及排水工程已经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2013年第四期道路(含桥梁)及排水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西部
2.3建设规模:桥涵总长度200m;总投资约2800万元 ;
2.4质量控制目标:合 格
2.5工期监控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6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5 招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及投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2434室)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招投标违纪情况证明才具有投标资格。
4.3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2434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371-67993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371-86507708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