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1 工程名称:郑州高新区牛砦安置房建设项目;
2.2 招标单位:郑州高新实业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北、金柏路东、枫香街南、黑松路西;
2.4 建设总投资:约15亿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郑州高新区牛砦安置房地质勘察;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自201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地质勘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并承担过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
3.6投标人须有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 2013 年 8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 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7)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高新区检察院廉洁审查的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高新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7990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0371-63940338 转605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23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