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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电子电器产业园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3-10-10 11: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电子电器产业园管网工程已经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高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郑州高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电子电器产业园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电子电器产业园莲花街、红松路、青杨街及枫林路合围区域
2.3 建设规模:投资约3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监理
2.6 标段划分: 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 :郑州电子电器产业园L23-1地块
第二标段 :郑州电子电器产业园L24-1地块
第三标段 :郑州电子电器产业园L23-3地块
第四标段 :郑州电子电器产业园L24-2地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项目总监为本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须有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招投标违纪情况证明);
3.5 投标人应是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廉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3.6投标人须有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 外省企业投标,须具备进豫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招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及投标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项目总监只可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东风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19楼380室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项目总监职称证书。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档案(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高新区检察院廉洁审查的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0371-67825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371-86631788
地  址:郑州东风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19楼38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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