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高新区2013年第六期道路及排水工程 己由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西部
2.2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约2.64km,总投资约3800万元
2.3计划工期:每标段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等工程
2.5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红杉路(梧桐街-科学大道),红线45米,长度73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道路工程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6 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1 月 7 日至2013年 11月 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瑞达路交叉口创达高科215室 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考核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贰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3 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招投标违纪情况证明才具有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发售
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通知后5日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高新区政务在线网》、《河南创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 潘先生
电 话: 0371-67993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希萍 杨悦
电 话: 0371-55638076
传 真: 0371-6793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