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房建设项目 己由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桩基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桩基检测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房建设项目,CFG桩+天然地基,具体的项目概况以最终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北四环以南长椿路两侧。
2.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桩基(试桩、工程桩)进行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静载试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及低应变测试,并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服务。
2.4质量要求: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业绩要求:企业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检测业绩(报名时提供合同、检测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有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2投标人应是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廉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办理;
3.5.3外省企业报名前需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申请表》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招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及投标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及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报名(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
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5.1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5) 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检测报告为准);(6)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7)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备注:1、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留原件)。
5.2 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报名结束后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统一办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高新区检察院廉洁审查的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0371-67996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0371-67887835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