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房建设项目 己由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人防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北四环以南长椿路两侧。
2.2建设规模:人防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房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定;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并年检有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3业绩要求: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有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2投标人应是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廉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办理;
3.5.3外省企业报名前需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申请表》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招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及投标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6 月 16 日至2014 年 6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报名(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
4.2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不在有效期的需携带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职称证书;(5)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6)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7)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备注:1、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留原件)。
4.3 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报名结束后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统一办理);
5.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高新区检察院廉洁审查的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0371-67996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0371-67887835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