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2#楼公共部分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郑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2#楼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西三环和曙光路交叉口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2.5标段划分: 单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各自至少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不重复计算;
3.4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备案证明》;
3.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303室)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外省企业还须具有《进豫备案证明》。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过报名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866288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景瑞、赵延峰、祖傲松
电 话:0371-68865960
传 真:0371-6886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