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务服务网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招标采购 招标信息 正文
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9-24 16:20  

      1.招标条件
      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郑州中原广告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补贴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平台大楼内。
      2.2 项目内容: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心机房建设项目,LED显示屏、模块化数据中心、UPS、无线AP、POE交换机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后期的维护服务等。
      2.3 项目工期:3个月。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3 近三年内(2011年9月1日以来)承揽过类似项目金额且不小于200万元的业绩合同(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4 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3.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报名结束后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统一办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25日至2014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74号农资大厦7楼710室)。
      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原件;(4) 类似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5)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备注:1、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广告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进
      电    话:0371-679892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71-55153019
      邮    箱:henglehn@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74号农资大厦7楼710室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