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工程基本情况:
1. 工程名称: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指挥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2. 建设单位: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3. 建设地点: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5. 工程标段划分:
一标段: 会议室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1500m2
二标段: 大厅及办公室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400m2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发包范围: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报名条件:
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每日9:00至17:00止,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确定投标队伍办法:
报名结束后,将通过资格预审的办法确定出最终参加投标的企业。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丙付 联系方式:15978401888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之如、吴静 联系方式:0371-68850950
传真:0371-6886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