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花岗岩地板项目澄清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5-06 10:28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花岗岩地板项目(项目编号:高新询价采购[2010]03号)进行询价采购,现对询价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内容及日期
1、澄清的事项:供应商资质要求
2、原询价文件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所投产品需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中A级质量标准;
4.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澄清后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所投产品需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中A级质量标准;
4.具有石材加工能力的供应商或具有装饰装修资质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澄清日期:2010年5月5日
原询价文件、询价公告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询价文件为准。请各竞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二、本次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2号文化嘉园A座1601室
联 系 人:熊先生 E-mail:zhichengzhaobiao@126.com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 传 真:0371-63868897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