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务服务网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招标采购 招标信息 正文
郑州高新区梧桐街(西四环-金柏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示范段(西四环-须水河桥)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0-26 1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高新区梧桐街(西四环-金柏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示范段(西四环-须水河桥),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梧桐街(西四环-金柏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示范段(西四环-须水河桥)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境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有道路工程、道路两侧公园工程,其中道路工程为梧桐街(西四环-金柏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示范段(西四环-须水河桥),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病害处理及复浇,雨水口改造、排水检查井改造、人行道侧平石翻新、电气工程、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无障碍设施、反光柱等)等;道路两侧公园工程内容包括广场铺装、景观道路、景观照明、园林小品、园林绿化等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壹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单位注册,并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保(提供202011日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6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1

3.3.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使用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2016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最近三年无诉讼被执行案件、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查询页);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1026日至2020年1030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zggzy.zhengzhou.gov.cn”,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公司转账方式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账户如下,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收款单位: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号:666 7616 0155 10000 14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11810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2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5由于本项目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先进行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8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5.9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碧荷路

联系人:裴振凯

 话:0371-53315871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邻礼中心五层

联系人:祝女士

 话:0371-63313907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话:0371-67981480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