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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高·知苑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2-16 1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高·知苑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郑州郑高锦鑫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筹资金  100% 郑州郑高锦鑫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高·知苑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北、红杉路东;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6919.44平方米(合55.379亩),由两个地块组成,M97-0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及M97-03地块(服务设施用地);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及专家评审、绿建设计、海绵城市、日照分析及指标复核、红线范围内管网综合设计、地下车库BIM综合设计,幼儿园单体建筑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门窗、保温、外墙装饰等),设计相关服务、后期配合等;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内容完成、工程施工完成、竣工备案完成为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组合①②③任意一项组合: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及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根据其分工分别提供相应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类业绩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即可)扫描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只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只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3投标人需承诺自2020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只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只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办理CA数字证书。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216日至2023年223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5.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910时00分;

6.2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6.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6.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郑州郑高锦鑫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裴先生

 话:0371-61330127

 真:无

 箱:gxjsjtfw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女士、张女士

 话:0371-63297311

 真:无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话:0371-67981480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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