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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6-20 15: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郑州中部智慧港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东,绿梅街南;

2.3 建设规模: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9549.288㎡,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24150.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482.43㎡,地下建筑面积为13667.96㎡;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1#楼、2#楼、9#楼、10#楼、17-A#、17-C#楼的8台货梯及10台客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设备维保义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2.5 工期:设备供货周期: 45 日历天/批次;设备安装周期: 60 日历天/批次;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生产、制造、安装、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3.2.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并提供制造商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3)代理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3.2.3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注册)或具备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与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或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营实力和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近三年内未出现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情形;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查询有失信违法记录的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0621日至2023年0628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11113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5.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6由于本项目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郑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先进行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9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30分钟)内插入CA数字证书,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5.10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0371-67188807。(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中部智慧港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386965

真:无

箱:zzgxcj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秦玲玲、范幸男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试验场

 话:0371-61510307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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