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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26 15: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统一代码:2202-410172-04-01-269420,项目业主为郑州中部智慧港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中部智慧港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以东,绿梅街南;

2.3 建设规模: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9549.288㎡,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24150.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482.43㎡,地下建筑面积为13667.96㎡

2.4 招标范围: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招标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外立面装饰系统施工,包括不限于为满足安装所需要的预埋件、后置埋件采购及安装、龙骨及面层采购及安装、幕墙内保温、层间封堵、间墙封堵、幕墙内抹灰、幕墙内部封堵、外立面幕墙窗、幕墙门、百叶、玻璃栏板、栏杆、室外吊顶、雨篷、与主体交接部位封修(含竖向)、钢连廊、视觉样板及工法样板、打胶收口、材料检测试验、幕墙四性检测、淋水试验、防雷接地、图纸深化设计、验收前清洁、垂直运输、脚手架、垃圾清理外运及保修、与其它专业的预留预埋提供条件及对接工作等通过竣工验收所需的一切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确保取得属地行业内市级优质工程奖,争创省级及以上行业内优质工程奖;

2.6计划工期: 220 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承诺函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须出具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承诺函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应提供查询结果(须包含查询时间);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招标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0927日至2023年10  09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17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七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在线》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其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中部智慧港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386965

真:无

箱:zzgxcj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秦女士、范女士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

 话:0371-61510307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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