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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智能传感器产业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2-22 15: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智能传感器产业基地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开管文【2023】133号文批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211-410172-04-01-223977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政府专项债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西美芯智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智能传感器产业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文竹街以南,楠竹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41222㎡,总建筑面积约58637.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173.8㎡,地下建筑面积约5463.78㎡。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动力中心厂房小型厂房、车库等建筑。

2.4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主体施工图设计(总图、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含光伏)、暖通工程设计、消防设计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抗震支吊架设计钢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区综合管网设计、幕墙专项设计、标识导示系统设计(院区和地库)、《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取得并进行供配电专项设计及审图合格)、景观工程专项设计等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所有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不包括废水处理房及地下废水处理池设计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上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基坑支护、降水、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基处理、桩基、试桩等)、临水、临电、主体结构(含基础、地下室、二次结构等)、安装(暖通、防雷、电气、给排水、消防、抗震支架、充电桩、柴油发电机组、电梯、空调新风系统、智能化、供配电系统等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幕墙工程、立面工程、门窗及栏杆、防水工程、室外工程(综合管网、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围墙、道路工程、信报箱等)、标识标牌、标志标线及车库地坪交通系统工程、临时设施、设备采买、应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手续、BIM技术(根据项目需求确定BIM技术的使用范围)的实施及应用等,以及相关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前的开荒保洁、维护、所有工程及设施移交、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红线外(从大市政接驳点至红线内)及红线内的正式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的报装、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通水、通电、通气、通暖、信号开通、安全论证等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的一切相关工作本次招标不包括废水处理房及地下废水处理池施工

2.5计划工期:585日历天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施工周期为5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的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确保取得属地行业内市级优质工程奖,争创省级及以上行业内优质工程奖

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拟派人员):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

3.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拟派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注: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可重复。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的成员2020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的成员2020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注: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包括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包括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包括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或公共交通建筑(包括高铁站、地铁、机场等)或城市综合体项目(含写字楼、商业、酒店、住宅)的建筑工程。

3.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2 25 2024 1  3 ,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 1610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 区第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互认版)”。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西美芯智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李女士

 话:0371-67386965

 真:无

 箱:zzgxcj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秦女士、袁女士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真:无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

 话:0371-61510307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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