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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郁香路电力排管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31 17: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郁香路电力排管土建工程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09-410172-04-01-16757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郁香路电力排管土建工程

2.2 项目规模:郁香路(翠竹街-池北路)位于郑州高新区东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属城市主干路。本工程南起翠竹街,北至池北路(桩号1+028.64-2+023.08),工程全长为994.44m,沿线与翠竹街、水厂路、池北路相交,其中翠竹街、池北路为现状道路,水厂路为在建道路。本工程道路规划标准红线宽为45m,三幅路型式,双向六车道。道路标准断面布置型式为:45m(红线)-4.5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23m(机动车道)-2m(绿化带)-4.5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

2.3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郁香路(翠竹街-池北路)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内容,直至交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7 安全要求:无人身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44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它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

3.6.1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3.6.3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6.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6.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0102日至20250108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异议回复。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012210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址: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

联系人:徐振龙

 话:0371-61510353

电子邮箱:/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人:孙国栋、王倩倩、袁芙蓉、郭甜艳

   话:0371-86688491(转629)

   箱:hxzxzbba@126.com

传真:无

监督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

  话:0371-61510307

  真:无

电子邮件:zzgxjsj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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