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郑州电子电器产业园L24-1地块标准厂房10号楼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3日),在公示期内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招标人:郑州高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371-86507707
监督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监督电话:0371-67981480
郑州高新区监察审计局 监督电话:0371-6798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