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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管理局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8-30 16:24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管理局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管理局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13]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管理局采购垃圾压缩车8辆,其中:12吨垃圾压缩车2辆,8吨垃圾压缩转运车6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招标公告已于2013年7月22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区火炬大厦二楼第二会议室
评委会名单:王永彬、郝和平、裴天义、张建军、虎新亮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叁佰捌拾捌万陆仟元整(¥3,886,000.00)
中标人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常椿路8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823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  0371-63868897  传真: 0371-63868876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2号文化嘉园A座1601室(文化路与任寨北街交叉口西北角)
注:1.请中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后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
2.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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