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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2014年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8-13 16:09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的委托,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2014年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2014年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14]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为高新区第一中学、长椿路小学、五龙口小学、外语小学、郑州中学第三附属小学、高新区第一幼儿园及升龙第二幼儿园采购教学设施设备一批。
本项目共分为二十个标段,具体为:第一标段:空调;第二标段:电脑;第三标段:电子屏幕;第四标段:办公电器设备;第五标段:厨房餐厅设备;第六标段:幼儿玩具类;第七标段:窗帘;第八标段:校用家具;第九标段:钢琴;第十标段:幼儿图书;第十一标段:保健室设备;第十二标段:防盗门窗;第十三标段:数学科学实验室设备;第十四标段:体音美设备;第十五标段:心理咨询室设备;第十六标段:计算机室设备;第十七标段:幼儿园功能室设备;第十八标段:录播室设备;第十九标段:UPS电源系统;第二十标段:户外音响。
三、招标公告公布媒体及日期:2014年7月3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8月12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二楼第二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第一~八标段):胡叔樵  聂荣成  魏克明  田万方  周丽红
评标委员会名单(第九~二十标段):白广思  李玉生  徐武生  张凤枝  袁方立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人:河南领凯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陆万零肆佰元整(¥860,400.00)
第二标段:
中标人:河南万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拾柒万陆仟壹佰玖拾元整(¥776,190.00)
第三标段:
中标人:河南浩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壹元整(¥236,961.00)
第四标段:
中标人:郑州森尼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元整(¥569,560.00)
第五标段:
中标人:郑州东方御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元整(¥373,530.00)
第六标段:
中标人:江苏金阳光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第七标段: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
第八标段:
中标人:郑州三品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捌万贰仟伍佰柒拾元整(¥882,570.00)
第九标段: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
第十标段: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
第十一标段: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
第十二标段:
成交人:河南昊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陆仟圆整(¥116,000.00)
第十三标段:
中标人:温州普育电教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陆拾陆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圆捌角整(¥662,531.80)
第十四标段:
中标人:河南祥瑞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万零捌仟陆佰陆拾陆圆整(¥408,666.00)
第十五标段:
中标人:河南永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为:贰拾壹万捌仟捌佰玖拾伍圆整(¥218,895.00)
第十六标段:
中标人:河南中达智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拾柒万伍仟零壹拾圆整(¥375,010.00)
第十七标段:
中标人:江苏玉河教玩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拾伍万叁仟壹佰捌拾贰圆整(¥353,182.00)
第十八标段:
中标人:河南昊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拾玖万玖仟叁佰壹拾圆整(¥799,310.00)
第十九标段: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
第二十标段:
中标人:河南浩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拾伍万肆仟捌佰贰拾圆整(¥254,820.0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896751   679857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2号文化嘉园A座1601室(文化路与任寨北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   0371-63868897
注: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 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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