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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8-30 09:18  
1.招标条件
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建(郑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区域内(北至莲花街、东至须水河、南至枫香街、西至翠柏路);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总监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3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的市政工程的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且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亿元。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之内为准)。
3.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6报名时项目总监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贰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30日至2016年 9 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3报名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101室)。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4.5报名后投标人必须要通过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郑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6231069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君益
电    话:0371-556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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