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20]12号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果蔬垃圾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8月0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主要内容:购置日处理20吨果蔬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及设备
2、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3年
3、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20]12号 | 购置日处理20吨果蔬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及设备 | 青岛润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新源路3号2-609号 | 58888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郭赟、胡晓波、王晓辉、张利红、王万松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办[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2.代理服务费金额:6611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8月10日 至 2020年08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产业发区科学大道6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981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 林磊、盛冲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98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