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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健康产业科创基地项目建筑规划方案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7-13 16:46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受创新科(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高新区健康产业科创基地项目建筑规划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健康产业科创基地项目建筑规划方案设计;

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以东、杜英街以南、雪兰路以西;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6057.78㎡,建设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5.5万㎡,其中地上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2.5万㎡,地下停车场及人防等建筑面积约3万㎡。建设内容以大健康产业为主导,集医药制剂、数据中心、精准医学体外诊断系列试剂和仪器、大健康类产品研发、生产及制造为一体的示范性基地;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地上及地下)、幕墙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相关服务、后期配合等;

5、设计周期:

1)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地上及地下):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幕墙及泛光照明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7、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20712

评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地上建筑规划方案设计:18.8 元/㎡

地下建筑规划方案设计:1.0 元/㎡

幕墙设计:18.0 元/㎡

泛光照明设计:8.0 元/㎡

 

项目经理肖波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155101542

工期:(1)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地上及地下):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幕墙及泛光照明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 60 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地上建筑规划方案设计:18.9 元/㎡

地下建筑规划方案设计:1.0 元/㎡

幕墙设计:18.0 元/㎡

泛光照明设计:7.9 元/㎡

项目牛飚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964100097

工期:(1)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地上及地下):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幕墙及泛光照明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 60 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地上建筑规划方案设计:19.0 元/㎡

地下建筑规划方案设计:1.0 元/㎡

幕墙设计:17.9 元/㎡

泛光照明设计:8.0 元/㎡

项目经理:张少锋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154100996

工期:(1)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地上及地下):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幕墙及泛光照明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 60 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创新科(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26号

联系人:樊先生

 话:0371-61216092

 真:无

 箱:zzgxc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州高新区金菊街16号锦华苑小区友邻中心2楼

联系人:秦女士、袁女士

 话:0371-63293022

 真:无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话:0371-67981480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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