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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高·知苑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12#楼景观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18 10:41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受郑州郑高锦鑫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高·知苑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12#楼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高·知苑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12#楼景观工程

1.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梧桐街北、红杉路东

1.3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12#楼景观工程施工总面积约6223.84 m2 (以图纸范围为准)。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郑高·知苑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12#楼景观施工工程设计图纸中所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局部土方微回填及地形初步形成、以及园区雨污综合管网施工(含市政雨污水接驳)、地形堆坡造型、精神堡垒、乔木灌木及草皮种植、灌木花卉、花境、局部整修、园路铺砖、混凝土基层、硬景施工、垃圾清运、雕塑、游乐设施、景观部品(桌椅、垃圾箱、花箱等)、水景工程、成品保护保洁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清单。

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行业及地方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

1.6 资金来源及落实:自筹资金,已落实;

1.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8 工期及养护期:

1.8.1工期:合同总工期为6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分区块移交施工(若带问题移交时需在移交单上写清楚存在的问题或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具体情况,否则视为无条件接受),以上时间已包含扬尘管控、节假日、交叉、配合和等待时间。

1.8.2养护期:两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914

评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春天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6199997.12  

项目经理吴均明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 2332016202319027

投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行业及地方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

投标工期及养护期:合同总工期为6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分区块移交施工(若带问题移交时需在移交单上写清楚存在的问题或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具体情况,否则视为无条件接受),以上时间已包含扬尘管控、节假日、交叉、配合和等待时间养护期:两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恒春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5958653.24  

项目经理郑和康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 2332022202307423

投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行业及地方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

投标工期及养护期 合同总工期为6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分区块移交施工(若带问题移交时需在移交单上写清楚存在的问题或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具体情况,否则视为无条件接受),以上时间已包含扬尘管控、节假日、交叉、配合和等待时间养护期:两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恒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6451096.92  

项目经理王志强  证书名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 241141562509

投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行业及地方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

投标工期及养护期 合同总工期为6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分区块移交施工(若带问题移交时需在移交单上写清楚存在的问题或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具体情况,否则视为无条件接受),以上时间已包含扬尘管控、节假日、交叉、配合和等待时间养护期:两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人:郑州郑高锦鑫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裴先生、付女士

 话:0371-66332698

 真:无

 箱:gxjsjtfw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女士、张女士

 话:0371-65632666/0371-65631666

 真:无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

 话:0371-61510307

 真:无

 箱:zzgxjsjzbb@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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