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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郑州交警十一支队刘名祥:初心不改 续写忠诚!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22 10:48  

刘名祥,33岁,中共党员,汉族,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十一支队一大队民警,一级警员。自从警以来,刘名祥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执法形象、优质的服务态度,把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践行爱民为民的服务宗旨,用实际行动维护一方的平安,守护一片和谐,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与一致好评。


面对新工作、新角色,他思考如何使自己的执法行为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改善交通秩序,他决定先从书中找答案。他买来大量交警执法的书籍,利用工作间隙和休息时间一遍又一遍地学习,遇到拿不准的,就记手机上问同事,然后结合事故案例标注在书上加深印象。这个好习惯不仅让他在入警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中都取得较好成绩,还让他迅速进入交警工作状态,在日常执法和处理事故过程中更得心应手,也让每一位当事人都心服口服。同事们都觉得这位“新”同事“上手快”,法律条款记得清、说得准。

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后,刘名祥在研判分析上下功夫,认真统计辖区交通事故高发地段、时段,从源头思考事故起因。“违法是事故的前提,事故是违法的后果”,刘名祥认为,如果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较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待警时,他在辖区内重要路段、事故高发点位开展巡逻,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8月11日,刘名祥巡逻至翠柏路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轮胎状态似有异常,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经检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4人,严重超员,车内乘客均为某工地工人。超出1人已是隐患重重,更何况是超了5人。因为该群体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如果只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无法起到警示作用。刘名祥先引导驾驶员和乘客下车到安全的地方等待,耐心讲解车辆超员的安全隐患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让驾驶员和乘客们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表示今后不再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随后,刘名祥主动联系车辆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移,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

在日常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刘名祥遇到过一些不理解的当事人,但更多的是对交警工作的肯定、认可。6月的一个早高峰,刘名祥在西四环莲花街口执勤时,忽然觉察到非机动车道内有异常。刘名祥立即快步跑上前,发现地上躺着一位女同志,电动自行车歪倒在一侧,由于当时正值早高峰,非机动车道内瞬间聚满了人。刘名祥一边招呼同事引导其他车绕行,一边询问女同志是否受伤。就在刘名祥与同事帮忙挪车、修车、暖心询问和安抚当事人的时候,这位当事人一下子哭着起来,嘴上还连连说着感谢,说自己是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石后摔倒,万幸的佩戴有安全头盔,没有受伤。上次骑车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下,万幸自己听了交警的劝导。巧合的是,这位当事人认出来,之前劝导她戴头盔的交警,就是眼前的刘名祥。这件事情对刘名祥触动很大,让他坚信自己工作的意义,通过不断地宣教,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带来的伤害。

在工作中,刘名祥似乎永远没有私事“牵绊”,备勤、加班,他总是随叫随到,甚至主动申请。他说家里有坚实的大后方,让他可以放心“冲锋”,那就是理解和全力支持他工作的爱人。

作为一名基层执勤民警,刘名祥同志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首位,仔细斟酌、细心面对、耐心处理,把责任使命牢记心间,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用点滴的小事赢得群众的赞誉,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他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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