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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三)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土地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

(四)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计划生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税收征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根据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各类涉外事务及进出口行政事务。

(九)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      

电话:0371-67981577、0371-6798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