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平台建设,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5G新型基础设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方向。
(二)生物经济领域。重点聚焦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新药创制、合成生物学、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生物育种、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安全等方向。
(三)新材料领域。重点聚焦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和智能仿生材料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
(二)应聚焦申报方向,明确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三)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尚无省认定或命名的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数量
实行存量评价与增量认定挂钩机制。根据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结果、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确定发改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见附件1):
(一)发改部门申报数量
1.优化整合评价结果为第一档的可申报5家,第二档的申报3家,第三档的申报2家;
2.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可增报2家(不叠加计算)。
(二)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
1.双一流高校申报5家;
2.创建双一流高校、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省属三级甲等医院、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申报3家;
3.其余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申报1家。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请务必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逾期不在接收。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创新发展局(纸质版提交时间拟定为11月11日),如有延期会在该链接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pdf盖章格式)。因本次申报有明确名额限制,请各申报单位先根据《管理办法》自行打分,我局在推荐时会再次评分,根据各申报单位分数择优推荐。
联 系 人:姜欣如67983676
电子邮箱:gxqjfj2015@126.com